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保常见问题。
企业员工缴纳比例:
划入统筹 : 单位承担 20%(2019年5月1日前) 单位承担 16% (2019年5月1日)
个人账户 : 个人承担 8%
个人承担 24% 划入统筹16% 个人账户8%(2019年5月1日前)
个人承担 20% 划入统筹12% 个人账户8%(2019年5月1日起)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按员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来定的,员工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度社平工资60%或高于社平工资300%,
按照社平工资60%的下限或社平工资300%的上限为缴费基数
可享受以下待遇:一次性抚恤金(最高发放20个月);丧葬费3500元(土葬不享受);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额全部退还;
抚恤金是按员工死亡前一个月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作为标准来发放。一次性抚恤金要求2013年10月1日以后死亡可享受
员工非因工死亡退保;重复缴纳退保;到达退休年龄,未缴满15年退保;外国人回国 (以上所有退保情形都只退社保的个人账户部分)
男(工人/干部)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
男(特殊工种):55周岁;女(特殊工种):45周岁
必须交满15年才能办理退休
养老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手续;养老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的,且在当地缴纳满10年,可申请在当地办理退休手续;
养老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的,且在当地缴纳不满10年,转回上一个缴纳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退休手续;养老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的,且每
个参保地缴纳均不满10年,转回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手续。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
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人社部13号令);转入户籍所在地城镇居民养老或新农保,并享受相应待遇;也可申
请销户,并一次性退还个人账户金额。
首先您可以选择通过拨打12333热线电话、或者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者关注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的方式进行
西安市医疗保险卡挂失,挂失后5个工作日,携带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就近的医保卡个人业务办理点就可以补办了。
a: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医保卡挂失:
网址:http://xahrss.xa.gov.cn/
点击首页“社会保险网上经办”
点击首页“社会保障卡”
点击首页“社会保障卡挂失与解挂”
基本医疗是有社会统筹和个人缴费两部分组成的,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是由参保职工个人名义建立的个人账户,由个人按照有关固定支配和使用
40岁以下按照缴费基数的2.7%划入。 41-50岁按照缴费基数的3%划入。51岁以上按照3.6%划入。退休人员按照本人养老金的5%计入。
参保职工参保之后由单位发放医保卡,持有西安市医保卡直接去西安市定点医院办理住院挂账手续即可。
长期不在本地的驻外人员,住院费用可以先行垫付,留存好发票拿到参保所在地报销。也可以办理社保卡,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方可报销。
不交。《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
生育保险费。
不能。根据我市相关规定,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社会保险范围、不能报销女方生育保险。
根据市医保发201968号文规定,取消男职工配偶生育50%报销规定。
生育津贴金额=(参保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365×产假天数参保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生育或流产当月所在参保单位
上年度(1-12月)缴费基数之和÷上年度(1-12月)实际缴费人数之和以参保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数),再乘以下列产假具体天数一次性计发。
生育: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没多生一个增加15天。
流产: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的,享受42天产假。
小张所在单位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
该参保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908162元÷267人=3401.36元,小张可申领的生育津贴金额=(3401.36元×12)÷365×98天=10958.9元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妊娠肝内胆汁淤积症、前置胎盘、胎盘早剥、母婴血型不合、妊娠糖尿病、子宫破裂、羊水栓塞、产后出血、产褥期感染、
产后尿潴留、乳腺炎、妊娠剧吐、轮廓胎盘、血管前置、羊水过多、羊水过少、胎膜早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宫颈及阴道裂伤、子宫内翻、
产科休克、产科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羊膜腔感染综合征、产娠中暑、产娠期精神异常。
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参加了西安市生育保险并履行了缴费义务,女职工在2018年1月1日后,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生育或流产的,
休产假时,可享受生育津贴。符合政策内的一胎和二胎均能申请生育津贴。
根据我市相关规定,公务员产假期间工资由财政部门按原渠道发放,公务员不享受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待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执行,不享受生育津贴。
根据我市生育津贴支付流程规定,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转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
生育津贴以其生产时所在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为基数计算。
可以报销。参保职工因为出差或是长期在外地居住,出现妊娠的情况,那么就先在当地的医院进行生育、登记等,留存好发票,回到西安提交
相关材料,进行报销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员工如果发生工伤第一时间告知单位,3个工作日办理工伤备案。首次住院可以选择就近医院,所发生的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
心全额支付。二次入院必须先告知单位做工伤定点医院挂账。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由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支付。员工离职以后才能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首先单位必须先支付工伤员工一次性就业
补助金。支付完成的凭证给到单位,单位才能向社保中心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申领需要员工做伤残等级鉴定。有
鉴定等级之后方可申请。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
一.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城镇户口,按月发放1620元/月
农村户口,一次性发放,交一年领一个月 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
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
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申请材料(原件)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网上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需提供查询方式,非网上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需加盖当地房产管理部门
的备案登记章,或出具备案登记证明);
3、首付房款凭证原件。
4、其他相关资料:
(1)提取购房人配偶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2)提取购房人子女、父母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能证明子女、父母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3)购房合同中买受人为两人及以上的,提取非主购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公积金时,需提供非主购房人与主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主购房人:是指购房合同中买受人栏填写的第一顺序人。
(4)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申请时限自购房合同签定(备案)之日起五年内,同一套房提取人
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超过时限不予受理。
提取额度
个人公积金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三个月缴存额,无个人住房贷款的,同一套住房的所有提取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
有个人住房贷款(非本中心公积金贷款)的,同一套住房的所有提取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首付款金额。
申请材料(原件)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借款合同原件;
3、当月或上月还款证明原件(是指有贷款银行签章的还款明细表或还款对账单;以现金方式偿还住房贷款的,
提供有银行签章的现金缴款单;合同约定采用活期存折方式偿还住房贷款的,提供有银行扣款记录的存折;
合同约定用银行卡方式偿还住房贷款的,提供贷款银行出具并签章的扣款证明)。
4、其他相关资料:
(1)提取主借款人配偶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2)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见表格下载)。
提取额度
个人公积金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三个月缴存额,主借款人及其配偶每年(同一公历年度)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直至贷款结清为止。
夫妻双方每年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当年应还贷本息和。提前部分还款的,只要当年没有提取过,本年度内可以提取一次,夫妻双方提
取额合计不得超过提前还款额与当年应还贷本息和之和。提前全部还清的,只要当年没有提取过,在还清贷款的次月月底之前可以提
取一次,夫妻双方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提前还款额与当年应还贷本息和之和。
对于同时偿还两套及以上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或非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人每年(同一公历年度)只能提取一套住房的偿
还贷款额,且只能提取一次。
申请材料(原件)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
单身职工申请时需提供: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2)房屋租赁合同原件;(3)租金缴纳证明原件;(4)单身证明材料;(5)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
,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见表格下载)。
单身证明材料按照以下方式之一提供:
①单身声明(见表格下载)及户口簿原件(户籍信息证明),户籍信息中婚姻状况为空白(未婚的不填);②离婚证原件及未再婚声明(见表格
下载);③婚姻状况公证书(包括未婚公证、离婚公证、离婚后未再婚公证等);④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及未再婚声明(见表格下载)。
已婚职工申请时需提供: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2)房屋租赁合同原件;(3)租金缴纳证明原件;(4)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包括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
户户口簿、或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5)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见表格下载)。
2、租住商品住房的
单身职工申请时需提供: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2)单身证明材料;(3)西安市级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名下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原件。
(4)其他相关资料:
①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由西安市级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公积金缴存地在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高陵区、周至县、蓝田县、
鄠邑区、西咸新区的职工,还需提供当地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②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
托书(见表格下载)。
单身证明材料按照以下方式之一提供:
①单身声明(见表格下载)及户口簿原件(户籍信息证明),户籍信息中婚姻状况为空白(未婚的不填);②离婚证原件及未再婚声明(见表
格下载);③婚姻状况公证书(包括未婚公证、离婚公证、离婚后未再婚公证等);④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及未再婚声明(见表格下载)。
已婚职工需提供: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2)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包括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或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3)西安
市级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名下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原件。
(4)其他相关资料:
①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由西安市级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公积金缴存地在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高陵区、周至县、蓝田县、
鄠邑区、西咸新区的职工,还需提供当地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②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提取额度
个人公积金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三个月缴存额。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人应当自租金缴纳证明开具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每年(同一公历年度)可提取一次,夫妻双方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
当年实际房租支出。
租住商品住房的,按照西安地区上年人均月平均房租水平(2017年约为850元)的12倍设定每年提取限额,即每年每人提取10200元,提取限额随房
租变化年度调整。
申请材料(原件)
1、护照原件;
2、出境定居证明原件、能反映注销户口情况的户口簿或国内公安部门户口注销证明原件。
3、其他相关资料:
(1)提取人无法办理银行卡关联公积金账户签约手续的,可提供公积金提取授权书(见表格下载)资料。
(2)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见表格下载)。
提取额度
住房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申请材料(原件)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
3、区县民政局出具的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证明原件。
4、其他相关资料:
(1)销户提取时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本人书面声明(见表格下载)。
(2)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提取额度
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在职职工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提取时个人公积金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三个月缴存额。
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申请材料(原件)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西安市房屋管理部门制式的拆迁安置协议原件(或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
3、缴纳房款凭证原件;
4、若安置时首次申请提取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分房证明、财务费用结算表和缴房款凭证。
5、其他相关资料:
(1) 提取被拆迁人配偶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2)提取被拆迁人子女、父母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能证明子女、父母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3)被拆迁人为两人及以上的,提取非主被拆迁人配偶、子女、父母的公积金时,需提供非主被拆迁人与主被拆迁人的关系证明。
主被拆迁人:是指协议中被拆迁人栏填写的第一顺序人。
(4)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申请时限自协议签定之日起五年内,同一套房提取人只能办理一次提
取手续,超过时限不予受理。对于协议签订时间已超过申请提取时限,安置时首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提取时限为安置时应补缴款项
的缴纳时间五年内,只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超过时限不再受理。
提取额度
个人公积金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三个月缴存额,所有提取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协议中规定的应补缴款项。对于协议签订时间已超过提取申
请时限,安置时首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所有提取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安置时的应补缴款项。
申请材料(原件)
1、职工在城镇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需提供: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土地使用证原件(翻建住房的提供原房屋产权证);
(3)城建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4)相关费用发票原件。
(5)其他相关资料:
①提取建房人(建房人应为房屋产权人)配偶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证机关出
具的公证书。
②提取建房人子女、父母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能证明子女、父母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
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③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2、职工在农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需提供: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宅基地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审批表);
(3)村民委员会及乡镇政府出具的建房证明;
(4)相关费用发票。
(5)其他相关资料:
①提取建房人(建房人应为宅基地证户主)配偶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证机关出
具的公证书。
②提取建房人(建房人应为宅基地证户主)子女、父母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能证明子女、父母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安部
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③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见表格下载)。
3、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供: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房屋产权证;
(3)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应大修证明或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4)相关费用发票(或分摊到本户的修缮费用发票)。
(5)其他相关资料:
①提取修房人(应为产权人)配偶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②提取修房人子女、父母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能证明子女、父母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
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③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见表格下载)
申请时限
自事项发生之日起五年内,只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超过时限不再受理。
提取额度
个人公积金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三个月缴存额,所有提取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建造、翻建、大修房屋实际支出。
申请材料(原件)
1、对于年满60周岁的退休职工,提取时需提供: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见表格下载)。
2、对于年满55周岁并且个人公积金已停缴、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的女性退休职工,提取时需提供: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见表格下载)。
3、未达上述年龄,但已正式办理完退休手续的职工,提取时需提供: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退休证原件或人事组织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养老保险机构的退休审批表。无法提供审批表原件的,
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或上述机构公章。
(3)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提取额度
住房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申请材料(原件)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需反映截至当前已连续失业两年以上)。
3、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提取额度
住房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申请材料(原件)
1、死亡证明原件(包括死亡医学证明书、火化证、能够反映职工已死亡的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法院作出的死亡
判决书等);
2、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原件;
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书面申请(见下载表格)1份;
4、继承权公证书、受遗赠公证书、或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
5、其他相关资料:两人或多人具有继承权的,委托其中一人办理提取手续,并提供书面委托书(见表格下载)。
提取额度
住房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申请材料(原件)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1份或本人书面声明(见表格下载)1份;
3、户籍关系证明原件(包括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等)。
4、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申请时限
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以上
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
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
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