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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入离职篇

新员工入职

发布日期:2011-06-23 09:56:00
  • 新员工登记
    • 您需向我们提供以下资料:
      • 2张一寸彩色照片
      •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 填写XAfesco员工登记表
    • 西安FESCO安排您是否体检;

 

  • 档案调入
    • 档案调入程序
      • 向原单位了解您的档案具体情况并就调动事宜征得其同意;
      • 与西安FESCO签署《单位委托管理人事档案合同书》,由西安FESCO出具(商)调函;
      • 持(商)调函到本人档案存放地提取本人档案,办理相关调转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移交档案。

 

  • 档案调入注意事项
    • 档案存放在曲江人才或陕西省人才的员工,应提供存档协议或存档卡(档案号),及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由西安FESCO负责转调档案;
    • 档案调转前提:在曲江人才或陕西省人才存档员工的档案费无拖欠现象,如有拖欠,应在补交所欠费用后,再交由西安FESCO转调;
    • 商调函有效期:本市为10天,外省(市)为30天。

 

  • 社会保险调入
    • 基本医疗保险
      • 根据西安市政府有关规定,如果您曾参加过医疗保险,需提供《西安市医疗保险职工情况变更登记表》才能继续办理;
      • 《西安市医疗保险职工情况变更登记表》由您所在原医疗保险经办单位出具,并负责填写相应信息、盖章,然后交由西安FESCO办理转移;
      • 如果您尚未参加医疗保险,应主动向西安FESCO说明,由西安FESCO将为您建立医疗保险。

 

  • 养老保险
    • 根据西安市政府有关规定,如果您在西安市内缴纳过养老保险,西安FESCO需提供《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您收到申请表,将其提交给原单位,原单位去社保局打印养老台账,将转好后的养老台账交给西安FESCO;
    • 如果您在省内或者外地缴纳过养老保险,需原社保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将参保凭证交给西安FESCO才能继续办理。
    • 根据西安市政府有关规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在当年度内不得变更。因此,在当年度内,您仍需按原缴费基数缴纳保险;
    • 如果您尚未参加养老保险,应主动向西安FESCO说明,由西安FESCO将为您建立养老保险。

          

  • 住房公积金
    • 如果您住房公积金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在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纳,西安FESCO出具住房接收函,您收到住房接收函,将其提供给原单位,以便将您原来的账户转入西安FESCO的户上。
    • 如果您的住房公积金在外地缴纳,西安FESCO必须先给您新建立账户,然后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住房接收函收》,您收到《住房公积金接收函》后,将其提供原单位,以便原单位将为您建立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西安FESCO为你开设的新帐户上。
    • 如果您尚未办理住房公积金,应主动向西安FESCO说明,由西安FESCO将为您建立住房公积金。

 

  • 您最后需要提供给我们的资料:                                 
    • 西安FESCO员工登记表  
    • 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 2张一寸彩色照片;
    • 医疗变更单(原有医疗保险员工);
    • 养老台账/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有养老保险员工);
    • 档案

 

结束语:

未尽事宜请您直接与我们联系,我们将非常乐于为您做进一步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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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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